什么是學術不端行為?
(三)2003年,上海交通大學微電子學院院長陳進教授發(fā)明的“漢芯一號”造假,并借助“漢芯一號”,陳進又申請了數(shù)十個科研項目,騙取了高達上億元的科研基金。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違反學術規(guī)范、學術道德的行為,國際上一般用來指捏造數(shù)據(jù)(fabrication)、篡改數(shù)據(jù)(falsification)和剽竊(plagiarism)三種行為。
我國如何治理學術不端行為?
值得注意的是,我國鮮有采用刑事手段來治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案例。 例如,同樣是學術造假、騙取巨額研究經費的行為,韓國黃禹錫案中的當事人不僅受到了行政處罰,而且受到了刑事制裁。 而我國“漢芯”造假案件的當事人僅受到了撤銷行政職務、撤銷相關榮譽、追回相應撥款和經費等處罰,并未承擔任何刑事責任。
學術不端行為有哪些表現(xiàn)形式?
木頭. 我國學術不端行為的七種表現(xiàn)形式:抄襲剽竊他人成果、偽造篡改實驗數(shù)據(jù)、隨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、重復發(fā)表論文、學術論文質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負責任、學術評審和項目申報中突出個人利益、過分追求名利和助長浮躁之風。. 在中國著名生命科學家鄒承魯看來:在 學術不端行為 還應包括偽造學歷和工作經歷、貶低前人成果、自我夸張宣傳、一稿多投、在自己并無貢獻的論文上署名、為商業(yè)廣告作不符合實際的宣傳等。. 抄襲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中的論點、觀點、結論。.
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是什么?
2021年3月31日,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了2021年學術不端行為案件處理決定。 此次共通報了七個案例,涉及到華北電力大學、青島大學、上海大學、中國醫(yī)科大學、南京醫(yī)科大學、海南醫(yī)學院等多所高校的教師,處罰原因有數(shù)據(jù)造假、抄襲剽竊、圖片造假、重復發(fā)表、署名不實、虛構同行評議意見、論文存在代寫代投、擅標他人基金項目號等。 2021年5月13日至22日,美國生物化學和分子生物學學會旗下期刊《生物化學雜志》(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, JBC ) 陸續(xù)撤下了中國工程院院士、生物醫(yī)學家曹雪濤名下的12篇論文。 根據(jù) JBC 的撤稿聲明,這12篇論文均由作者發(fā)起撤回,絕大多數(shù)被期刊認為存在一圖多用或圖像操縱問題。